“真是太及时了!原本还在担心办理公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会耽误孩子的治疗,没想到只花了一天时间,公证人员就帮我们完成了公证。孩子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也多亏了你们的帮忙!”在永川公证处的大厅里,陈某(化名)向为她办理公证的公证人员表达感谢。
事情发生在8月12日。那天,永川公证处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年仅3个月大的婴儿。
来到永川公证处后,婴儿的母亲陈某向公证员说明了情况: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她被检查出患上卵巢癌,并且已是晚期,医院当即给她安排剖腹产,孩子得以顺利出生。不曾想,孩子出生后检查患有先天性胆道闭锁及胆汁性肝硬化,需要尽快进行肝移植。孩子还这么小,拖得越久就越危险。所幸,经过医院配型分析检测,婴儿的父亲与婴儿配型成功。
“根据卫生部规定和要求,活体器官移植需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且仅限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之间。同时,还需要捐献人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共同签署的捐献人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的书面意愿和活体器官接受人同意接受捐献人捐献器官的书面意愿……”在了解到当事人需要办理活体器官捐献意愿书公证后,公证员细致地向捐献者及其家人告知了器官移植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器官捐献人、接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当事人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予以核实。
永川公证处意识到,对于这个孩子而言,时间就是生命。必要时候,永川公证处特事特办,为当事人一家提供法律援助,尽可能地缩短出具公证书的时间。在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次日,永川公证处就为其出具了公证书。最后,考虑到当事人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永川公证处还为其减免了此次公证的费用。
孩子的生命亮起“红灯”,永川公证处打开服务的“绿灯”,为这个被病魔折磨的家庭带去暖心的服务。一直以来,永川公证处都坚持服务为民的办证宗旨,为大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将公证服务深入到大众基层,温暖一方民心。
上一篇:双峰县司法局公证质量获好评